第56章 仰望

作品:《偏偏偏爱你

    “哈, 许沐舟亲你了?”

    杨冰冰笔往桌上一拍,弄得徐写意的笔尖也歪了一道,停下笔。

    昨晚她电话邀徐写意来家里赶寒假作业,客厅很大,两个女孩子趴在收拾出来的饭桌上写。

    徐写意脸有点红, “嗯…”

    “嚯!这些男的啊,一点自制力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杨冰冰有点气愤地叉腰, 然后眼珠朝徐写意那里一转,“那你什么感觉,你们有没有在一起啊?”

    徐写意埋头默写了几个英文单词,慢慢停笔,摇了下头。

    “摇头?摇头什么意思。”

    徐写意稍微沉默了几秒。

    “冰冰。”

    “嗯哼?”

    “我。”

    杨冰冰本来嬉皮笑脸的,然后见好朋友脸上有点茫然,稍微正经了点。

    徐写意抿了抿嘴, “他亲我的脸,我居然很冷静,一点没有心动……可我之前明明暗恋他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杨冰冰稍微意外, 然后笑出来,一副没什么好奇怪的样子,“这很正常啊。”

    弄得徐写意有点懵。

    开春后温度比往年高, 阳台地面的阳光折射一些进客厅,映着两个女孩子青葱的侧脸。

    “很简单嘛, 说明你对他不来电啊。”

    杨冰冰把卷子翻过一页,还是空白的, 皱了下眉,然后把徐写意的卷子抽过来,继续抄。她感情经验挺丰富的,初中就交了不止一个男友,而且都比她大一点,所以感情上完全是徐写意的老师级别。

    她边抄写,边头头是道:“我最开始交男朋友也这样,纯情得不行。每天一个劲儿自己幻想啊、沉醉啊,其实根本就是自我陶醉嘛,跟对方是什么人没有关系。反而每次在一块儿,还看他各种不顺眼。矮了、瘦了、吃饭动作难看…反正各种觉得失望。其实那会儿有更仰慕的男孩子,但我挺自卑的,觉得配不上他,都不敢想,后来就跟稍微努力一下能追上的男生在一起了。”

    徐写意想了下,似乎有一点同感。她也是的,以前和许沐舟不熟,反而会在意一点,真跟他走近了,却发现不是自己想的那样。她其实不喜欢小麦色皮肤的男生,她喜欢…白一点的。

    “我跟你讲,徐徐。”

    “每个女孩子心里都住着个黑马王子,只是大部分女孩都没有那个勇气去追求,也没有那个福气得到这种大帅哥。然后就找个跟自己匹配的,合适的,但没有那么喜欢就是了。相处起来顺畅,但没有那种爱情的刺激感。”

    她胳膊肘捅一捅徐写意的胳膊,“懂了吗?”

    被问的人当然没有懂。

    一长串爱情“真谛”,徐写意这个只见过猪跑的,听得有点懵。

    本来县城的生活环境就比大城市单纯,泽安的初中也不大,实验班管得很严,几乎没人谈恋爱。她在这方面肯定是比杨冰冰要慢一些。

    所以摇摇头。

    杨冰冰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:

    “这么跟你说吧,你其实不爱许沐舟,只是被爱情的感觉吸引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对许沐舟那点心动根本不算爱情,就是有点苗头,跟假性近视一样,但不是真的爱。”

    “你就是情窦初开!”

    她伸出食指,戳戳徐写意的心口,“内心荷尔蒙爆发,本能饥渴。”

    “你你不要乱说啊,什么荷尔蒙。”徐写意脸红。荷尔蒙什么的听起来很下流啊。

    杨冰冰一下就笑了,她有时候觉得这个同桌逗起来挺有意思的。

    “这有什么好害羞啊。”

    她说:“徐徐 ,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,让你做梦都想着他的男人。他碰你一下,你就浑身发麻,他要是吻你,你都想立刻死在他怀里。那种感觉超级美妙的,就是来电。”

    徐写意眼睛颤动,一瞬间,脑海里印出一双眼睛。

    心一下就晃荡了。

    匆忙地埋下头,脸蛋开始烫,然后写字也不顺畅。整个脑海,都被同一个人影填满……

    杨冰冰忙着抄卷子答案,也没有注意到徐写意的不正常。

    过了好几分钟。

    指尖掐着中性笔,徐写意瞟她小声问:“冰冰。你觉得爱情到底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毒品啊。”

    旁边的人头也不抬,快速抄着大题,随口道,“吸的时候爽,不吸的时候比死还痛苦。”

    徐写意眉头凝着,默默垂下,手指慢慢收拢。

    杨冰冰意味有点恶劣地笑,凑到旁边人的耳边,“简称欲仙欲死!”

    这个词真的有点擦边了,徐写意脸红得跟她聊不下去。

    就埋头写作业。

    客厅里都是两个女孩子写卷子的轻微声响。杨冰冰有一句没一句的还在说,讲述着自己的丰富情史。

    徐写意写了一会儿,停下来,看向阳台上在日光里摇晃叶片的藤萝。

    手指掐着笔,眼神忍不住哀愁,有点呆滞。

    空气里似乎虚晃过,林笙站在阳光下等待她的身影。

    遥想童年第一次见到林哥哥,她才八岁。只是把他当做大人,觉得真的好帅好帅。不敢跟他对视。

    清瘦俊秀少年,经常靠着满是爬山虎的墙吸烟,或者塞着耳机听歌。

    短袖白衬衫在阳光下洁白炫目,手臂很白,浓睫落下两排阴影。

    他仰头吐着烟,安静又有点冷酷。

    但跟她在一起时他又很温和大方,带她去吃肯德基,拉着她的手过马路。让人安心。

    喜欢他的姐姐很多。

    她从这些女孩子的嘴里听说他的事情,然后跟她们一起懵懵懂懂地仰望。

    似乎从那时候开始,她就已经,把自己放在尘埃里的角度,远远仰视林笙…

    深深知道,彼此的距离。

    太荒唐了。

    长大后,她也爱上了他……

    可现在她只是个,十几岁的高中生啊…

    干妈他们会怎么想。爸爸妈妈他们肯定会很生气、很震惊吧。

    她默默消化着苦恼与羞耻。

    然后努力集中注意力,写卷子——

    年节期间的干休所,用大红色装扮得很传统。

    林笙坐在客厅的木质沙发,旁边林振国拄着拐杖、眼神严厉,胡秀先在一旁看着,免得爷孙两个闹出问题,眼看老爷子刚出院还没几天。

    沉默持续很久,

    林振国忍着脾性,苍老的眼睛慢慢往那边一瞟,问道:“初几走?”

    “后天。”

    “后天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林笙没有抬头,语气很淡。

    林振国盯一眼孙子那冷冰冰、不进油盐的样子,气就不打一处来,忍耐着脾气:“人家皎皎哪儿不好?家室外貌性格,哪点不优秀。一片真心等你这么多年,你倒是一点面子都不给,弄得我在老关面前下不来台!”

    林笙不说话。

    胡秀先给丈夫抚了抚背,安抚,“激动个什么,当自己还年轻啊,心脏不要了?”

    “还不是给这些不孝子孙给气的。”林振国重重呼出一口气,拿起老式茶盅喝了口浓茶,重手放茶几上,“说句话!”

    林笙抬起眼皮,“您保重身体。”

    “想我多活几岁那就给我把家庭定了!”林振国道,拐杖在地板一拄。

    “我不喜欢她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还谈喜欢?”

    老爷子气了,“你不喜欢的不娶,喜欢的也不娶,你想干什么?感情谈着玩、耍一辈子流氓??”

    林振国站起来,拄着拐杖在客厅走了一圈,棍子冲林笙一指,“你看看你,马上28了,还一点沉下心的想法都没有。大丈夫成家立业,整天漂在外面像个什么!”

    胡秀先忙劝抚丈夫,回头道:“不想你爷爷再进医院,就少说点顶撞的。”

    林笙眼皮眨了下,鼻子呼出一口气,从茶几上摸了烟点燃,就默默听着。

    老两口相扶着,重新在沙发坐下。紧绷的气氛里,四个人谁都不说话。

    孙子薄情。以前老两口就让人悄悄调查过,他交往的女孩里也有不错的,就等着他带回来见家长。

    但无一例外,没多长时间就分开了。没一个长久的。

    从林笙小时候,老爷子就觉得,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该长这么俊,相貌太惊艳真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流于表象,不容易成才,大多数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是庸才、浪子。他最瞧不上那种徒有其表的酒囊饭袋。

    所以对林笙是严格上更加严格。家里人丁单薄,就一个孙子,必须不能败了。

    况且他职位高,多少人看着他,林振国生性要强,绝不能让人看笑话。

    好在林笙争气,确实优秀聪明,长得漂亮但特别能吃苦,一点不娘。

    可他什么都好,就是那点薄情孤傲的个性,真的让人头疼。

    感情生活一团糟。

    眼看身边的同事朋友的儿子孙子都安安心心结婚生子,自家这个,不但没想法,还翅膀越来越硬、不羁得很。老两口急得不行。

    林家不是喜欢吵架的家庭,行动永远比口头快。

    林振国最后只说:“当年允许你出国的条件,28岁前结婚。你给你好好掂量掂量。军令如山,你虽然不在部队但从小应该听得不少,不需要我再费口舌!好自为之吧!”

    他重重一哼,进书房摔上了门。

    震得客厅里的胡秀先都抖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头发白得只剩发根还有些灰,长长叹一口气,看了孙子好一会儿,语气稍软:“你是不是,在外头又有女人了?”

    林笙抬起眼皮。睫毛下眼睛,平静冷淡。

    “要真是有喜欢的女孩,带回来看看也行。”

    胡秀先说,“你爷爷也是为你着急。我们年纪大了,没多少年好活了。有生之年,还是让我们安心看你定下来,啊?”

    林笙垂下眼睛。很久,才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客厅的钟摆,轻轻晃动。

    刚点燃的烟,在烟灰缸里被摁灭,林笙口吻很淡,“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就好。”

    胡秀先叹息,看一眼书房紧闭的门,小声地问:“你爸爸什么时候回来?过年回来过吗?”

    林笙摇头,“他接了鹃姨去北方过,我没去。”

    胡秀先暗暗叹息,多说一句都觉得累,就挥挥手,示意林笙可以离开了。

    林笙站起来,拿了外套出门。

    听见开门的动静,胡秀先看着孙子高大英俊的背影,无声地叹。

    ——如果可以选择,她真的宁愿…孙子平庸一点-

    保时捷从干休所大门开出去,林笙从后视镜看见门口站岗的军人。眼神略微麻木。这种场合每年他习惯了。

    唯一差别就是,两个老人似乎越来越老。

    林笙漫漫地开着车,往自己买的房子去。

    医院的工作早辞了,所以他换了个地方住。本来他也不是规规矩矩的上班族。不是大部分医生那种保守、规矩的性格。

    当年学医的动机很简单。

    他问了个年长的大哥,什么专业学的时间最长,离家最久。

    那个人说,出国学医吧。

    年节期间,出行的车辆多,密密麻麻地排一马路。空气里有微尘和尾气的气味。林笙无动于衷。

    保时捷开得很慢。

    缓行的时候,他手放在车窗,随意往旁人行道一瞥。正好看见一个女生从便利店买东西出来。

    她扎着低马尾,牛仔裤和黑色棉服外套,很素净的打扮,就是普通的小女生。

    书包拉链上的毛绒兔子,随着步伐有节奏地晃。

    微风吹起她耳边和脖子根的碎发,在那片白净的肌肤上摩挲。

    说不出的温柔。

    林笙慵懒的眼睛,一点点深下去。

    徐写意买了一排笔芯出来,往公交车站走。

    作业真是太多,刚才在杨冰冰家一起写卷子,居然写到笔芯都没了。只好先走了。

    她在人行道上走,丝毫没有察觉到,后面有车辆默默地跟着。